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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漫天,一望无际的大漠,天地浑然一色,满目荒凉。
柳莺儿背着两个包袱,走得精疲力尽,满头大汗,双腿打颤。她用袖子擦拭了脸上的汗,继续朝前走着,她不能停,因为她知道,倘若走不出去,就会被黄沙永远埋入大漠,化作森森白骨,再无人问津。
她就靠着包袱中的干粮和水,走了好久好久,一日又一日,依旧没有找到绿洲,甚至连一株鲜活的草木都未看见。她实在是太累太困了,很想就此停歇下来,可当她想到薛锦宸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时,满心满眼又瞬间被仇恨占据,她想活下去,必须活下去,她绝对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
她坐在沙漠中,小口小口地喝着水袋里的水,真的不能再多喝了,因为里面的水已经所剩不多。
烈日炙烤着大漠,她坐了好一会儿,突然看见远处行来一群人,骑着骆驼。
求生的欲望瞬间被点燃,她勉强站起身子,听见驼铃叮当的声音,看着那一行越来越近的人,心中有些疑惑,因为他们的装束非常奇怪。
这一行一共五人,四个着黑衣,面上蒙着黑纱,只露出一双眼睛,身材格外相似,令她分不清性别,而中间那个人着银黑的外袍,头戴黑紫纱笠,什么都看不清。
五人骑着骆驼停了下来,领头的那人突然说道:“就是她了……”听起来竟似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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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几月过去,李家的丝绸生意果然如林亦书所料,赚得盆满钵满,光是她占的那三成股的利润都比之前薛家自己经营的丝绸生意好了不少。
她看着书房的窗外,天边已经泛起微微的鱼肚白,不知不觉,一个晚上便这样过去了,喝了一口提神的凉茶,她也毫无睡意,从抽屉中拿出昨夜收到的一纸书信,她思索了好一会儿,决定今日去见一见这位故人。
回到潇湘院,丫鬟们替她洗漱了一番,按照她的要求,心灵手巧的丫鬟给她梳了个别致的垂云髻,她从万千首饰中挑出了个银花掐丝响铃步摇插在发髻,换了一身青碧缠枝蜀锦裙,腰系月白刻丝锦带,可见她纤细的腰肢。
丫鬟替她点上口脂,又从首饰盒中挑了一对羊脂白玉镯戴在她的手腕上。
林亦书站在镜子前,看了镜中人好久。
今日她的装束一改平日里的古板与老气,变得雅致清丽,恍若刚及笄的少女,站在她身后的丫鬟不由赞叹道:“夫人可真好看。”丫鬟没念过什么书,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听的词儿来,只能用简单的两个字来形容她,但这句好看却是发自她的内心,因为自从大少爷去世以后,她好久未曾见夫人如此打扮过了。
“吩咐膳房将粥送些来。”
丫鬟连忙点头退下。
偌大的房间又变得安静起来,林亦书依旧看着镜中的自己出神,直到……镜子里出现了另一个人。
身后一直看着她背影的少年冷不防地开了口:“姐姐今日的打扮可真好看。”少年的声音是如此之甜,“想出去勾引谁呢?”
林亦书听后,反倒被气笑了,“你管不着我,我也再不会管你,反正我也管不住你,”她看着镜子中的薛锦宸,“所以,我要做什么,其实都不关你的事,你也无权过问我。”
薛锦宸觉得她似乎有些变了,她不再像从前一样将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她……终是厌弃他了吗?
空气中有了片刻的安静,林亦书以为他听懂了她说的话,理了理自己的袖口,便转身想去膳厅等着用早膳。如今与他相处,每一刻都会令她感到压抑,他们每晚同榻而眠,维持着表面的关系,其实谁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场交易而已。
在她经过他身边时,薛锦宸一伸手便钳住了她的手腕。
林亦书表面依旧淡定,心中却是一惊,想挣脱时,才发现两人力量上的悬殊之大,这让她的心里不由警铃大作起来。
这么多年过去,她第一次如此清醒地意识到,薛锦宸已经在不知不觉间长大了,他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身材矮小、瘦得跟皮包骨似的孩子了,他别的不爱学,可对轻功武艺这方面却是感兴趣得很,连教他的师父都是他花重金请来的江湖中人。
林亦书的心中不由开始慌乱起来,说到底,她终究只是个女人而已,而男人和女人之间,天生就有力量上的差距。
“我想知道,你要去见谁。”这一刻,他不再叫她为姐姐,也收起了平日里在她面前装的卖乖弄巧。
林亦书自然敏锐地觉察到了他的变化,只道:“薛家在朝廷的靠山。”
“不准备带我一起?”
“呵,”林亦书轻笑,“是你自己不愿当这家主,怎么?后悔了?”
薛锦宸紧抿着唇,看了她好久,终是将她放开。
林亦书看也未看他一眼,走出了卧房,脚步微快。